6月15日,,此案源于2016年12月26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吉林市昌邑区土城子乡山上用鹰抓野鸡。“现在已经不让猎鹰了,可这些人还偷偷抓鹰,而且还训鹰抓野鸡,这种行为严重破坏生态平衡。”
接到线索后,,。
侦查人员来到群众举报涉案区域认真排查,初步确定有多名犯罪嫌疑人于2016年12月份,在此处用驯好的苍鹰抓捕野鸡。
由于案发地距昌邑区渔楼村不到五公里,而且犯罪嫌疑人每次猎捕后返回路径都是朝渔楼村方向,加之该村历来就有猎鹰习俗,。因此侦查人员把侦破案件重点工作放在了该村。
侦查人员秘密进入该村,在知情人的协助下,终于在村北一彩钢房内发现五只鹰。经核实,这五只鹰存放地位于村民付某某家的旁边,除了该人有重大嫌疑外,还一名赵姓村民也有重大嫌疑。
侦查人员经过二天时间走访排查,终于查明付某某和赵某某系犯罪嫌疑人。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把五只鹰隐藏或放掉,2016年12月28日,侦查人员兵分两组,一组对犯罪嫌疑人继续追查,另一组迅速出击将五只鹰依法扣押,并送往吉林省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经鉴定,这五只鹰均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
由于案发后两名嫌疑人就已经不在家中,侦查人员一方面分别到两名犯罪嫌疑人家中规劝投案自首,一方面采取各种侦查措施进行追捕。
今年3月2日,。,全力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成员不断加侦查力度,实施情报导侦,利用各种刑事侦查手段,查明了犯罪嫌疑人付某某逃往浙江省。
今年5月5日,森侦大队副大队长辛凯峰率专案组成员赴浙江省金华市,经过六天的工作摸清了嫌疑人的准确落脚点后,于5月11日,在永康区一家俱厂内将在逃人员付某某抓获归案。5月15日,专案组在吉林市郊区一所寺庙内将另一名犯罪嫌疑人赵某某抓捕归案。
经讯问,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供述了非法猎捕苍鹰的经过。付某某交代,2016年11月,他为了非法获利,自制猎捕工具后,在吉林市昌邑区与长春市九台区交界处的山林中,抓捕苍鹰三只。赵某某交代,他在舒兰市七里乡抓捕两只苍鹰。
两名犯罪嫌疑人抓捕苍鹰后在自己家中驯养。经过训练后,他们多次结伙到居住地附近山上进行非法猎捕活动,共抓获野鸡四只。
今年5月,涉案两名犯罪嫌疑人相继被依法批准取保候审。6月1日,两名犯罪嫌疑人被起诉至吉林市高新产业开发区人民,等待他们的将是人民法院的公正判决。
新文化记者 通讯员 雷学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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